F大调第十二弦乐四重奏,作品 96(String Quartet No. 12 in F major, Op. 96),又被称为“美国四重奏” ,是安东尼·德沃夏克创作的第十二弦乐四重奏。它写于 1893 年,当时德沃夏克在美国。该四重奏是室内乐曲目中最受欢迎的曲目之一。
德沃夏克是 1893 年暑假期间创作了这首四重奏,他当时在爱荷华州的斯皮尔维尔镇(Spillville)度假,那里是捷克移民社区的所在地。德沃夏克在斯皮尔维尔感到非常自在。在写给朋友的信中,他描述了自己远离忙碌的纽约的心态:“我从 6 月 3 日起就在说捷克语的 Spillville 村度假,直到下半年我才会返回纽约。九月。孩子们从欧洲安全抵达,我们都很高兴。我们非常喜欢这里,感谢上帝,我工作努力,身体健康,精神饱满。” 他在《新世界交响曲》演出后不久创作了这首四重奏。
《美国四重奏》证明了德沃夏克室内乐作品的转折点:几十年来,他一直在努力寻找丰富的旋律创造和清晰的结构之间的平衡,但未能成功。《美国四重奏》终于使二者走到了一起。德沃夏克为这部作品表面上的简单性辩护道:“1893年,当我在捷克语斯皮尔维尔社区写下这首四重奏时,我想写一次非常悠扬而直白的东西,而亲爱的海顿爸爸不断出现在我眼前,这就是为什么一切变得如此简单。而且这样做很好。”
一个多世纪以来,音乐家与音乐评论家都在争论这部四重奏作品是属于“美国”还是属于“捷克”,各派论点的差异巨大。其中一部分学者试图在作品中寻找到特指的黑人歌曲或美洲原住民旋律的影子,他们认为这部作品属于“美国”;而另一部分的学者则单纯地认为这部作品只是作品取题名义上的“美国”,并且指出其中被认为是典型的捷克语或斯拉夫语的特征。
整个四重奏的一个独特的、统一的元素就是五声音阶的使用。这种音阶赋予整个四重奏开放、简单的特征,这种特征经常被认为是美国民间音乐的特征。然而,五声音阶在世界各地的许多民族音乐中都很常见,德沃夏克在来美国之前就已经创作了五声音阶音乐,熟悉了此类斯拉夫民间音乐的例子。
美国的具体影响一直受到怀疑:“事实上,这部作品唯一的美国特色就是它是在那里写成的”,保罗·格里菲斯写道。露西·米勒写道:“所谓的‘美国’四重奏的具体美国特质并不容易识别,……最好将副标题视为简单的分配,因为它是在德沃夏克的美国巡演期间创作的。”有人认为最后一个乐章中出现了火车头,这让人想起德沃夏克对铁路的热爱。
该四重奏通常由两把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组成,包括四个乐章:
第一乐章 不太过分的快板
四重奏的开场主题是纯五声音阶的,伴奏着颤音的F大调和弦,第一主题由中提琴演奏。同样的 F 大调和弦在乐曲的前 12 小节中一直延续,没有和声变化。
第二主题是 A 大调,也主要是五声音阶,但装饰着让人想起吉普赛或捷克音乐的美妙元素。乐章进入了和声更加密集、节奏和色彩更加戏剧化的发展部分。
发展以一个赋格部分结束,通向重现部。
在重现部中重现第一个主题后,有一段大提琴独奏连接到第二个主题。
第二乐章 慢板
第二乐章的主题是诠释者最常尝试将其与黑人灵歌或美洲印第安曲调联系起来的主题。简单的旋律,加上第二小提琴和中提琴的跳动伴奏,确实让人想起圣歌或印度仪式音乐。它使用与第一乐章相同的五声音阶编写,但采用小调(D小调)而不是大调。主题由第一小提琴引入,并在大提琴中重复。德沃夏克在延长的中间部分中发展了这一主题材料,然后用大提琴用更薄的伴奏重复了主题,伴奏是交替拉弦和拨奏。
第三乐章 活力四射
第三乐章是传统谐谑曲的变体。它的形式为 A-B-A-B-A:A 部分是一首活泼、有点古怪的曲子,充满了另类和交叉节奏。第一小提琴的高音部分出现了一只鸟的歌声,作曲家认为是一只猩红色的唐纳雀(scarlet tanager)。
B 部分实际上是主要谐谑曲主题的变体,以小调、半速演奏,更加抒情。第一次出现时,它是连奏线,而第二次出现时,抒情主题以三连音的形式演奏,赋予其更加跳动的特征。
第四乐章 终章:活泼但不过分
最后一个乐章采用传统的回旋曲形式,A-B-A-C-A-B-A。同样,主旋律是五声音阶的。该乐章的节奏灵感来自于德沃夏克在穿越美国时乘坐火车并听到火车在铁轨上嘎嘎作响的经历,正如整个作品中第二小提琴和中提琴的“嘎嘎声”所示。
B 部分更加抒情,但延续了第一主题的精神。
C部分是合唱主题。